一、项目编号:JLPC-DL-20240526 (招标文件编号:JLPC-DL-20240526)
二、项目名称:抚松镇社区食堂项目助餐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抚松镇社区食堂项目助餐服务采购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西小南街0429-000001
中标(成交)金额:305.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抚松镇社区食堂项目助餐服务采购 | 抚松镇社区食堂项目助餐服务采购 | 抚松县抚松镇 | /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 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洪梅、曾庆宝、丰秉君、蔡伟、李乃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取费标准计费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76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 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LPC-DL-20240526
二、项目名称:抚松镇社区食堂项目助餐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抚松官宣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西小南街0429-000001
中标(成交)金额:305.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抚松镇社区食堂项目助餐服务采购
项目范围:抚松县抚松镇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项目负责人:徐薇
于洪梅、曾庆宝、丰秉君、蔡伟、李乃杰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取费标准计费收取。
收费金额:37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抚 松县民政局
地 址: 抚松县新城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 13104396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吉林省鹏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参乡路泰顺花园小区A1栋0668幢010103号
联系方式: 0439-621000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徐连雯
电 话: 18004395290
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抚松县民政局 的 抚松镇社区食堂项目助餐服务采购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抚松镇社区食堂项目助餐服务采购 ,属于 服务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抚松官宣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 15 人,营业收入为 148.9880 万元,资产总额为 97.2468 万元 1 ,属于 微型企业 ;
2. / ,属于 / ;承建(承接)企业为 / ,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抚松官宣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6月5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松县民政局
地址:抚松县新城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程龙 13104396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鹏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参乡路泰顺花园小区A1栋0668幢010103号
联系方式:徐连雯 0439-6210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龙
电 话: 13104396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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