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泌阳县旅游服务中心5G智慧景区服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泌阳县旅游服务中心
三、基本情况:泌阳县旅游服务中心在实施服务、货物类项目采购过程中,将属于同一类别的采用化整为零的方式多次进行采购,规避公开招标。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对泌阳县旅游服务中心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五、其他补充事宜:无。
泌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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