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科学城-科学交流中心项目工程检测、监测及超前钻服务,已经湖南湘江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备 案,备案编号为湘新审投备[2024]0243,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南梦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检测、监测及超前钻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 、 项 目 概 况
1.1项目名称:湘江科学城-科学交流中心项目工程检测、监测及超前钻服务 1.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湘江科学城。
1.3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约79290㎡,容积率1.02,建筑密度35.95%,绿化率17.86%,总建筑面 积约117086.3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467.83㎡,地下1层、建筑面积34618.52㎡。本项目基坑安全等 级最高为一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最高为甲级。本项目招标金额约237.17万元,其中检测服务费138.10万 元、超前钻服务费85.4万元、工程监测费2.38万元、不可预见费11.29万元。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质量要求:形成满足最新现行有效的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的要求的工程检测、监测及超前钻 服务报告。
1.6服务期限:900天。 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8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1.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 、 招 标 范 围
湘江科学城-科学交流中心项目工程检测、监测及超前钻服务,包括且不限于超前钻服务、基坑监测、 主体沉降监测、桩基及基础检测、基坑支护检测 、材料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检测、钢结构检测、人 防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节能检测、消防系统检测、三网检测、覆土检测、管道检测、水电检测等检测、 工程监测及超前钻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3.2.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 检 测 范 围 包 含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检 测 、 主 体 结 构 工 程 现 场 检 测 、 见 证 取 样 检 测 、 钢 结 构 工 程 检 测 ) ,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根 据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 关 于 做 好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机 构 新 旧 资 质 标 准 过 渡 工 作 的 通 知 》 , 自 新 标 准 《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机 构 资 质 标 准 》 ( 建 质 规 〔 2023 〕 1 号 ) 发 布 之 日 起 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 为 过 渡 期 。 过 渡 期 内 ,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机 构 资 质 证 书 到 期 的 , 资 质 证 书 统 一 延 期 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 。
3.2.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 建 筑 材 料 及 构 配 件 、 主 体 结 构 及 装 饰 装 修 、 钢 结 构 、 地 基 基 础 、 建 筑 节 能 )。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超前钻任务的单位)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
期:
期:
3.4.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4.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 量)甲级资质。
3.4.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 甲级资 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5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业绩:
3.5.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 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绩。
3.5.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超前钻任务的单位)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 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万元的超前钻业绩。
注 : 检 测 、 超 前 钻 业 绩 可 以 为 同 一 项 目 ,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文章推荐:
湘江科学城-科学交流中心项目工程检测、监测及超前钻服务招标公告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大队整治电动车违法行为租车成交结果作废公告